根据教育部、军队和重庆市关于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相关要求,现将我校2023年教育部计划地方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复试条件
根据各学科(专业学位类别)招生计划,按照教育部地方生复试比例不低于120%的要求,实行差额复试,按初试总分从高到低确定复试分数线。
2023年教育部计划地方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分数线
招生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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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位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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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学科及专业学位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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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取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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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试总分线(单科线为国家A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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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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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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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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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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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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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医学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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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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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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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医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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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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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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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医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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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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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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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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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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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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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理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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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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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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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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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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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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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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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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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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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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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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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用心理硕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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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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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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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信息硕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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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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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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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医学硕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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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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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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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卫生硕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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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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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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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理硕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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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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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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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复试安排
(一)复试报到
时间:3月30日8:30-11:30。
地点:陆军军医大学校本部第二教学馆学术厅(重庆市沙坪坝区高滩岩正街30号)。
注意事项:报到时需携带考生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文职人员证、初试准考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应届本科毕业生持注册完整的学生证或者就读学校教务管理部门出具的学籍证明)、《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往届生)、《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应届生)、政治考核表(附件2)。
同等学力考生还须携带本科结业证书或高职高专毕业证书、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或全国英语等级考试三级通过证明、本科主干课程成绩单(盖所在院校教务部门公章)。
报到现场核对个人报考信息并签字确认,对考生报考资格进行严格审查,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查找个人对应的复试编号(笔试时需填写此号)。
(二)复试笔试
时间:3月30日,14:30-15:00英语听力考试,15:05-18:05专业课考试。
地点:陆军军医大学校本部第二教学馆201教室、301教室。
内容:英语听力考试时间30分钟,总分50分。专业课考试时间180分钟,总分300分或150分,考试科目与初试业务课一考试科目相同(报考临床医学的考生复试考试科目为617西医综合,报考工学的考生,复试考试科目为所报考专业业务课二)。笔试成绩计入最终成绩时将换算成百分制。
复试考试科目复习可参考陆军军医大学硕士研究生自命题科目考试大纲(http://202.202.232.210/zsjy/ShowInfo.aspx?newsid=2872)。
注意事项:笔试时需携带考生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初试准考证和有关考试用品(含2B铅笔、橡皮檫和书写黑色字迹的钢笔或签字笔等),遵守考场规则。14:30英语听力正式开始后不再允许进入考场。考试准考证号均填写10位数复试编号。
(三)同等学力加试
时间:3月30日19:30-20:30。
地点:陆军军医大学校本部第二教学馆201教室。
内容:加试内容为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每门加试科目满分100分。加试成绩达60分以上即为合格,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注意事项:加试时需携带考生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初试准考证和有关考试用品(含2B铅笔、橡皮檫和书写黑色字迹的钢笔或签字笔等),遵守考场规则。
(四)复试体检和心理测试
时间:3月31日7:30开始(9:30前未到者视为放弃)。
地点:西南医院体检中心三楼。
注意事项:体检和心理测试为研究生入学考核重要组成部分之一,体检时需携带考生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初试准考证,保持空腹(已怀孕不能照胸片的考生,请提前准备有关证明材料提交体检中心,审核通过后不支付胸片费用,另备孕考生正常参加体检);心理测试由全体考生通过手机参加远程测试。考生体检费306.04元,体检当天交西南医院体检中心三楼。
(五)复试面试
时间:3月31日下午。
地点:各研究生招生院系。
内容:面试根据考生报考学科、院系情况分别组织,采取随机抽题、现场作答、集中评议、量化打分的方式进行。面试总分100分,由考生用英语自我陈述个人基本情况(含个人简介、研究课题、取得成果、个人发展方向等),时间不超过3分钟,陈述后随机抽取2名面试导师,面试导师向考生提问,现场作答。
注意事项:面试时需携带考生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初试准考证。面试总分低于60分的考生视为未通过,面试未通过的考生,面试组将直接通知本人,并取消录取资格,未通过原因可现场问询面试组,此后我校不再接受考生质疑。具体时间、地点和联系人稍后另行公布,请各位考生及时关注我校通知。
三、调剂
符合调剂政策和要求的考生,可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yztj/)了解调剂信息,按要求申请调剂。我校结合考生成绩和个人志愿,按照不低于120%的复试比例确定调剂考生,并组织调剂考生进行复试。具体调剂事宜另行发布,请考生密切关注。
四、录取原则
根据“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公平公正、全程公开”的原则,按照各学科专业招生计划,在体检、心理测试和政审均合格考生中,按最终成绩由高至低顺位录取。最终成绩相同者,按初试成绩高者优先。
最终成绩=初试成绩(初试总成绩÷5)×70%+复试成绩〔(专业课成绩÷3或1.5+英语听力成绩)÷1.5〕×30%。
五、其他
(一)正在进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或已经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并报考了我校临床医学、口腔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的考生,请在复试时向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说明情况,隐瞒不报影响录取或后期研究生培养的,由个人承担一切责任。
(二)入学后3个月内,大学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1号)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入学资格,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三)复试录取期间,设置招生监督电话023-68752390和监督邮箱13996386667@139.com。
(四)我校研究生招生相关信息请关注陆军军医大学招生就业网通知公告(http://202.202.232.210/zsjy/default2.aspx)。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电话:023-68752372、68752378。
附件1 陆军军医大学2023年教育部计划地方硕士研究生.pdf
附件2 政治考核表.rar
附件3 各培养单位教学管理部门联系方式.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