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大学研究生招生工作安排,为做好2023年同等学力人员在职申请硕士学位报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对象及条件
(一)报名对象
1.申请同等学力硕士学术学位对象:军队在职干部和文职人员。
2.申请同等学力硕士专业学位对象:
(1)在我校参加军队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人员并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的军官。
(2)正在我校接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或近三年(2020-2022)在我校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且在本校工作的地方人员。
(二)报名基本条件
1.政治合格,身心健康,爱岗敬业,具有从事科学研究的基本素质。
2.申请者应具有所申请硕士学位授权学科专业或相近学科专业的学士学位。
3.申请者获得学士学位后在相关工作岗位工作满3年(即2020年3月底以前获得学士学位者)。
4.正在本校接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住院医师或已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的临床医师不受本项第3款限制,但申请学位类别及专业领域须与住培专业相对应,报考导师应在所住培单位招生专业目录范围内。
5.在培期间学员若有违规违纪行为、处分记录、出科考核或年度考核不合格者,一般不得推荐报考。
6.非本校分流人员。
二、招生学科专业
招生学科专业详见大学《2023年同等学力人员在职申请硕士学位招生专业目录》(附件1),每名导师原则上招收人数不超过 3 人。
三、报名程序及时间
(一)信息注册
注册时间:2023年2月24日-3月7日。
注册网址: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管理工作信息平台(https://tdxl.chsi.com.cn)。
相关要求:按照网站提示完成信息注册并提交学位申请,上传照片为蓝底便装,“学位申请”界面须显示“已提交”,逾期不可重新注册及修改。
(二)现场审核
审核时间:2023年2月24日-3月7日。
审核程序:
1.报名信息采集
考生登录陆军军医大学招生就业网(网址:http://202.202.232.210/zsjy/sign.aspx)“同等学力报名”采集报名信息,按要求填写内容并提交。
2.提交报名材料
报考我校2023年同等学力硕士的考生,须提交以下报名材料(除证件原件外纸质材料按顺序装订)至研究生院4楼招生培养处404室进行审核。
(1)同等学力人员在职申请硕士学位报名登记表(附件2,电脑填写、A4纸双面打印、贴1寸蓝底照片)。
(2)二代身份证原件及A4纸复印件1份。
(3)军官证或文职人员证原件及A4纸复印件1份。
(4)本科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A4纸复印件各1份。
(5)本科学历认证报告、学士学位认证报告复印件各1份。
(6)申请临床、口腔医学专业学位者:正在规培的须提供规培录取通知书复印件1份及正在参加住培医院证明原件1份;完成规培的须提供《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复印件1份及在本校工作证明原件1份。
(7)政治考核表(附件3)。
3.通过材料审核的考生,本人携身份证原件在招生培养处404室进行指纹、照片采集。
(三)网上报名及缴费
1.网上报名
通过现场审核,获得报名资格的考生须于2023年3月13日-26日在中国教育考试网(https://tdxl.neea.edu.cn)报名,填报同等学力全国统考的语种、学科及考试地点,并实时关注审核结果。原则上,考生应选择工作单位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参加考试。
2.报名审核
研究生院于2023年3月29日前集中统一在信息平台审核申请人的报考资格。
3.考试缴费
根据《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调整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评估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计价格〔2000〕545号)的有关规定,同等学力全国统考按每位考生每科目100元收取报名考试费。2023年同等学力全国统考报名考试费通过中国教育考试网以网上支付的形式缴纳。通过学位授予单位资格审核的申请人方可通过中国教育考试网缴纳报名考试费。网上缴费截止日期为2023年3月31日,未在规定时间内成功支付报名考试费的考生,本次报名资格无效。
考位有限,请务必在规定报名时间范围内及早完成报名、缴费工作。
(四)准考证打印
中国教育考试网将于2023年5月15日-21日开通准考证下载功能,考生可在下载功能开通期间下载准考证。
四、考试时间
外国语水平考试:2023年5月21日(星期日)上午9:00-11:30。
学科综合水平考试:2023年5月21日(星期日)下午14:30-17:30。
考试大纲查看地址:https://tdxl.neea.edu.cn/html1/category/2302/251-1.htm。
五、相关说明
(一)同等学力人员在职申请硕士学位属于非学历教育,申请且获得学位者只颁发硕士学位证书,不发学历证书。
(二)同等学力人员在职申请硕士学位入学后,须与2023级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同步参加学位课程学习和考核。
(三)同等学力人员在职申请硕士学位须在确定为招收对象的四年内完成论文答辩和学位申请,逾期者不再受理学位申请。
(四)申请者须经所在单位、师(旅)级政治工作部门、报考导师及导师所在培养单位审核同意,方可受理申请;住培学员需经科室及导师所在单位教学管理部门审核同意,如参加住培前有工作单位的,还须经原工作单位批准。
(五)申请者不得同时向我校和其他学位授予单位同时提出申请,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学位申请资格。
(六)2022年已在我校完成考生信息注册但未被录取者,2023年如继续报考,无需再次进行注册,按照报名程序中现场审核及之后步骤完成报名即可。
(七)现场审核期间申请人进入我校须按照届时防疫规定要求执行,市外人员请提前电话联系确认。
(八)其他未尽事宜,由研究生院负责解释。
(九)报名至在读期间,如国家、军队出台新规定,按新政策执行。详细招生信息请关注陆军军医大学招生就业网(http://202.202.232.210/zsjy/default.aspx)。
附件:附件1 陆军军医大学2023年同等学力人员在职申请硕士学位招生专业目录.pdf
附件2 陆军军医大学2023年同等学力人员在职申请硕士学位报名登记表.docx
附件3 政治考核表.rar
附件4 外国语水平考试语种、考试大纲使用对照表.doc
附件5 学科综合水平考试科目、学科、考试大纲及指南使用对照表.doc
附件6 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和中医硕士专业学位学科综合水平考试科目、考试大纲使用对照表.doc